关于沪深北交易所交易规则修订的通知
作者:
2026-07-03
尊敬的投资者,2026年4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关于修订交易规则的通知(详见文末链接),并自2026年7月6日起实施。您在参与交易前,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也应当有所了解和掌握,并确信自己已做好足够的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避免因参与主板股票交易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本次交易规则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上交所修订内容主要包括: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方式适用证券范围由科创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和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基金收盘阶段交易方式由连续竞价调整为收盘集合竞价,并通过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此外,根据规则变化与业务需要进行适应性修订,包括优化纪律处分等相关规定、完善部分规则表述等。
二、深交所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五方面。一是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创业板股票交易可以实行做市商机制,创业板股票做市商的条件、权利、义务以及监督管理等事宜,由深交所另行规定。二是调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创业板股票协议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三是扩大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范围。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适用品种由“创业板股票”扩展为“A股、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四是优化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安排。五是整合主板风险警示股票涨跌幅比例限制相关内容,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价格涨跌幅限制比例由5%调整为10%,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
三、北交所交易规则于2021年11月首次发布并试行,北交所本次修订内容包括推出股票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调整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明确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交易规定、增加严重异常波动监管安排等。同时,北交所还对规则表述及体例结构进行了调整。
各交易所通知链接:
上交所
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2025/trade/universal/c/c_20260424_10816492.shtml
深交所
https://www.szse.cn/lawrules/rule/allrules/bussiness/t20260424_620190.html
北交所
https://www.bse.cn/jygl_list/2000282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