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2026-01-1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融资保证金比例的通知》要求,我司对标的证券融资保证金比例调整相关安排通知如下:
1、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100%。
2、本通知实施前尚未了结的融资合约及其展期,融资保证金比例要求仍按照原合约约定执行,不受本次调整影响。
3、投资者就融资保证金比例与我司另有约定的,则融资保证金比例以双方约定为准;但若投资者与我司另行约定的融资保证金比例低于此次交易所规定比例下限的,则该投资者融资保证金比例将相应调高至交易所规定的比例下限。
我司有权综合评估不同投资者征信、风险及履约情况等,合理确定投资者的融资保证金比例。
本次调整自2026年1月1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16日